台当局特别费除罪再填变数
发布时间:2011/4/30 9:59:00 来源:珠海在线 编辑:steven
为解决蓝绿高层“首长特别费”的“会计法”增订第99条之1条文草案,因有党团对内容有异议,尚待协调,原订29日三读的进度因而延后。
为解决蓝绿高层“首长特别费”的“会计法”增订第99条之1条文草案,因有党团对内容有异议,尚待协调,原订29日三读的进度因而延后。
报道说,台“立法院”原排定29日上午处理“会计法”增订第99条之1条文草案,可能延至5月3日处理。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执行长林益世受访时说,因为有党团对修法有异议,希望修正部分文字,但“财政委员会”初审时,已达成仅就“特别费”解套的“最大公约数”,若要扩大除罪范围,恐添修法变量。
林益世表示,国民党团仍希望仅就“特别费”除罪,这几天将持续协调;若届时有党团提议交付协商,只好等一个月协商期后再视情况处理。
民进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受访时说,民进党团立场很清楚,就是依照民进党团原始提案版本通过,顶多删除公务机要费这一项的除罪。但迫于现实状况,民进党团也同意仅就“特别费”除罪。
民进党团原提案内容,拟除罪的项目包括,各级机关(构)依法编列之“特别费”、机要费、机密费、办公费、研究费、民意代表助理费、离台考察费、民意代表助理加班费、村(里)长事务补助费及其它相类似经费;但初审通过的条文,仅就特别费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