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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儿童乘车须使用安全座椅 违规者将被罚300元

发布时间:2015/1/2 0:00:00 来源:珠海在线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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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明天起,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明天起,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儿童安全座椅。同时,深圳交警将开展专项查处行动,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300元罚款。

  据介绍,安全带不能保证儿童的乘车安全,甚至更容易造成伤害,而靠成年人的双臂抱住乘车儿童也不能保证安全,只有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才能在发生意外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儿童安全。儿童安全座椅的正规称谓是“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它可以稳固放置在机动车座椅上,在机动车出现撞车事故或突然减速的情况下减轻或避免儿童所受到的伤害。据国外长期研究表明:使用安全座椅,儿童乘车受伤害的概率可以降低70%。

  深圳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市场上销售的儿童安全座椅产品开展比较试验。运用比较试验等监督手段,及时公布和更新产品质量及认证信息,让消费者对儿童安全座椅质量有感知。

  小贴士

  如何选购安全座椅呢?深圳市消委为消费者支招:1、识别产品的认证标志。2015年9月1日前,要看座椅上是否具有ECE R44/04 或CCC标志,之后只需看是否具有CCC标志,即可保证所购买的座椅的安全性能。2、关注儿童安全座椅的安装方式。3、选择适合自己小孩的年龄/体重组别的座椅。4、用眼睛看、用鼻子闻、用手去摸、用手去试。充分利用感官辨识产品优劣。5、儿童安全座椅不要买二手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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