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珠海市宇维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100吨环保型树脂、光固化涂料、油墨、石油流动减阻剂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和概况
(一)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宇维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5100吨环保型树脂、光固化涂料、油墨、石油流动减阻剂及配套仓储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珠海市宇维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珠海市南水镇南化五路13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对现有工程进行扩建,珠海市宇维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本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2283平方米,现有工程年产紫外光固化阻燃树脂800吨、丙烯酸磁漆1000吨、丙烯酸漆稀释剂1800吨;本项目新增年产紫外光固化油墨1000吨、石油流动减阻剂10000吨、紫外光固化涂料1700吨,并新增建筑面积为928.13平方米的甲类仓库C和1354.87平方米的甲类仓库D。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海市宇维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南水镇南化五路13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768522740
邮箱:74232899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珠海东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荷路604号B一楼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756-7686655
邮箱:51795770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gS0iFpVcK_1vkNGm4kag 提取码: mgmh。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742328993@qq.com
、517957703@qq.com)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珠海市宇维高分子化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